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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04月26日   星期五 日出时间  05:20:30   日落时间  19:04:36

协会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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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业务范围

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:联系摄影爱好者,开展艺术交流、专业培训、摄影活动、作品展评、编辑专业刊物。

第八条 本会根据业务范围,开展以下活动:

  • (一)联系、服务会员;
  • (二)开展摄影交流、摄影采风活动;
  • (三)开展摄影文化活动;
  • (四)开展摄影作品展评;
  • (五)编辑协会刊物。

第九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:

  • (一)按照核准的章程及业务范围开展公益性的、非营利性活动;
  • (二)坚持民主办会,建立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,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,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;
  • (三)诚实守信,公正公平,不弄虚作假,不损害国家利益和会员、个人合法权益;
  • (四)遵循自主办会原则,工作自主,人员自聘,经费自筹;
  • (五)开展的业务活动,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事项,依法经批准或者备案后开展。


电话:010-64172387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石各庄路5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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